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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September 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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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批准地方首长提名条例草案 遵循宪法法院

(讯报雅加达讯)25日(星期日),国会第二委员会根据宪法法院(MK)的裁决,批准了关于地方首长提名的普选委法草案。这一决定在雅加达举行的国会第二委员会听证会上得到了正式通过,标志着印尼地方选举法律框架的进一步优化。

国会第二委员会主席多利(Ahmad Doli Kurnia)在会议结束后表示,国会第二委员会与司法和人权部、内政部、普选委、普选监督机构以及选举组织者名誉理事会共同批准了对2024年第8号普选委法条例的修订草案。此次修订涉及到省长、副省长、县长、副县长、市长和副市长的提名程序,以确保这些地方首长提名的合法性。

此次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对普选委法第8号条例的修改,目的是适应宪法法院第60号和第70号裁决。这些裁决主要调整了政党提名的要求,并对候选人提名时的年龄限制进行了修正。修正案内容由普选委在会议上详细阐述,旨在使地方选举过程更加符合宪法精神。

普选委代理主阿菲夫丁(Mochammad Afifuddin)在会上表示,修订后的第11条第1款与宪法法院的裁决完全一致。确保新的规定不仅符合宪法要求,还能在操作层面上简化选举流程。此次修正案的制定过程充分考虑了各方的意见,并致力于保障提名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修订后的普选委法条例特别针对不同规模省份的提名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对于人口超过1200万的省份,参与选举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必须获得至少6.5%的有效选票。此外,其他规模的省份也有相应的比例要求,确保选举代表性和公平性。(INT/DE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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