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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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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要求政府和国会勿频繁修改公职人员年龄要求

(讯报雅加达讯)宪法法院12日(星期四)对政府和国会在修改公职人员年龄要求方面的行为发出了警告。宪法大法官阿里夫(Arief Hidayat)在审议第68/PUU-XXI/2024号决定时指出,频繁更改年龄要求可能带来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和不公正。

阿里夫在雅加达市中心宪法法院大楼的法庭上发表讲话时表示,尽管最低年龄要求和最高年龄要求属于立法者的职权范围,但必须强调,在某些情况下,立法者不应轻易或过于频繁地修改这些要求。频繁变动可能会导致对公职人员资格的参考标准的不稳定,给相关人员带来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阿里夫批评道,政府和国会作为立法者不应随意调整年龄要求,以避免可能的法律不公和对某些公民宪法权利的阻碍。该做法可能是出于某些政治动机,而这种频繁的政策调整可能会影响其他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

在听证会上,宪法法院驳回了有关要求在公职人员年龄要求条款中纳入肃贪会领导人经验要求的司法审查请求。该请求要求将肃贪会领导人应具备至少40年的经验或至少5年的肃贪会员工经验纳入规定。宪法法院确认,关于2002年肃贪会第30号法律第二修正案的2019年第19号法律第29条e款中的要求,肃贪会领导人的最低年龄要求为50岁,最高年龄要求为65岁。

阿里夫表示,法院的决定旨在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公正性,避免立法者通过频繁修改法律条款来调整公职人员的资格要求,从而确保公职人员的任职标准具有一致性和可预测性。(INT/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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