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政府通过贸易部宣布,正式开放海沙出口,这一决定标志着20年来禁止海沙出口政策的终结。
根据贸易部的规定,海沙的出口需要满足国内需求的前提下进行。贸易部对外贸易司司长伊西(Isy Karim)在声明中表示,只要满足国内需求并符合法律规定,海洋沉积物可以以海沙形式出口。这一决定依据2023年第26号政府法规(PP)和海洋和渔业部(KKP)提案的后续修订案。
新规还受到2024年第20号和第21号贸易部长条例的约束。这些法规规定了海沙出口的具体要求,包括需注册为出口商(ET)、获得出口批准(PE)和提交检验报告(LS)。要被认定为ET,商业参与者和出口商必须获得KKP颁发的海砂利用许可证及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的采矿业销售许可证。此外,必须提交声明证明海沙来源于法律允许的坐标点。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解决沉积物带来的环境问题,优化海洋沉积资源,并促进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的恢复。伊西强调,规范海沙出口将有助于克服沉积物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促进沿海和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海沙出口的开放预计将对印尼经济产生积极影响。根据规定,海沙出口将在2024年8月29日发布的条例颁布后30个工作日内生效。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自2003年以来已禁止海沙出口,主要由于对海沙的过度开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然而,这一禁令在2003年前曾引发激烈争论,新加坡曾成为主要的海沙进口国。据报道,廖内群岛曾大量开采海沙用于填海造岛,导致印度尼西亚每年损失数亿新加坡元。(INT/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