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从2025年1月5日起,政府将对机动车辆征收两项新的附加税:机动车辆税附加税(PKB opsen)和机动车辆所有权转让费附加税(BBNKB opsen)。
这两项附加税的税率为应纳税额的66%,依据2022年第1号《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关系法》设定。新税种的实施将导致机动车用户需缴纳最多九项费用,包括机动车所有权转让费、机动车辆税及附加税、道路交通事故基金捐款、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管理费等。
例如,如果某车辆的机动车辆税为100万印尼盾,则需额外支付66%的附加税,即66万印尼盾,合计160万印尼盾。同样,机动车所有权转让费附加税也将按66%的比例计算。车主在缴纳机动车辆税时,还需支付机动车辆税附加税和机动车辆所有权转让费附加税。(INT/AR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