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20日,劳工部长亚西尔利(Yassierli)透露,印尼仅有2.6%的公司实行工资结构和等级。在注册的260万家公司中,只有68,605家公司实施了这一制度,仍有大量企业未落实,成为政府关注的重点。因为工资结构和规模的实施在商业界仍然非常有限。
亚西尔利指出,理想的工资结构应具备公平性、竞争力、激励绩效并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能够实现工人和雇主的双赢。然而,实施这一结构面临诸多障碍。他提到,工资包括职位、员工(教育水平与服务年限)和绩效三个组成部分,并强调可变工资的重要性,特别是在营销和销售岗位。
根据政府2023年第51号规章,短期工可获得高于最低工资的薪资,服务超过一年的员工工资依据工资结构和等级确定,雇主应根据公司能力和生产力制定和实施工资结构。此外,政府2021年第36号规章要求雇主根据公司能力和生产力制定和实施工资结构,确保工资公平合理。(INT/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