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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September 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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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应获得疫情期间安全证明信

(讯报雅加达讯)宗教部长法哈鲁(Fachrul Razi)签发了关于新冠肺炎期间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指南的通知。在该2020年第15号的通知上说明了宗教活动场所复工的条件,其中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应获得无新冠肺炎疫情的证明。

法哈鲁于30日(星期六)在国家减灾机构(BNPB)办公室表示:“能够举行众人聚集的宗教活动场所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R-Naught/RO数字和传播率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地区。”

他补充道:“在与各地的地方首长联络委员会和宗教协会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后,应出示乡镇、县市和省级工作组负责人签发的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宗教活动场所的证明。”

宗教部长提醒道一旦发现宗教活动场所出现传染病例或不符合健康协议的现象,上述证明将立即被撤销。他接着表示:“上述措施是为了让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也要主动和积极地遵守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协议。”

为了获得上述证明,宗教部长表示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根据其宗教活动场所的级别向乡镇、县市和省份相关工作组提出申请。对于能够容纳大量或外地前来祷告的信徒的宗教活动场所,其负责人可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的级别向地方首长申请上述证明。

上述通知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的义务做出了11项规定。其中,包括派人员对前来宗教活动场所祷告的信徒是否遵守卫生协议进行监督。定时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清理和消毒;限制出入口的数量,以便于对卫生健康协议的实施进行监督。

宗教部长表示:“如果发现前来祷告的信徒的体温经两次测量达到37.5°C,就不准进入宗教活动场所。”该通知书适用于每一家宗教活动场所。是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仅针对该地区的黄色区域。

宗教部长果断地表示:“尽管地区为黄色区域,但是,如果在宗教活动场所发现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那么,该宗教活动场所就不允许组织众人参加的宗教活动。”(Int/De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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