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综合讯)中美关系持续紧张,台海局势复杂之际,中国拟修改“国防法”,明确“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其中“发展利益”为新增内容。
北京时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了草案全文,意见征求时间10月21日起至11月19日。
据悉,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10月13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国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中国国防部部长魏凤和在会中作说明。
根据《北京青年报》旗下微信公号“政知见”报道,魏凤和称,国防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来,对于建设和巩固国防、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军情发展变化,现行国防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亟待修订完善”。
他说,20多年来,世界战略格局深刻演变,国际战略竞争呈上升之势,全球和地区性安全问题持续增多,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连续不断,国际安全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
魏凤和说,中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的安全威胁和挑战更趋多元复杂,对全面提升国防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对国防政策制度作出相应调整,为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国防,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法律依据。
据报道,中国现行国防法共12章70条。此次修订拟修改50条、增加6条、删除3条。与现行法相比,“组织开展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是新增内容。
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国家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包括太空、电磁、网络空间在内的其他重大安全领域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在“军人的义务和权益”章节,修订草案明确,军人必须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捍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其中,“忠于中国共产党”是新增内容。
“对外军事关系”章节,修订草案新增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循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运用武装力量,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机构和设施的安全,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参加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联演联训、打击恐怖主义等活动。
此外,涉及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方面,还专门提到,国防经费依法实行预算管理,而与之相对的现行法则这样表述:国家对国防经费实行财政拨款制度,国防法修订草案拟给予删除,取而代之的是“依法实行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