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刑事法律专家菲卡尔(Abdul Fickar Hadjar)认为,伊斯兰捍卫者阵线(FPI)领导人哈比布(HabibRiziek Shihab),不能被以2018年第6号法令处罚,有关在雅京南区特贝特(Tebet),以及在雅京中区北丹布兰(Petamburan)聚众。
他说,只有在政府执行紧急,或封城状态下,才能执行上述规定。
菲卡尔说:“雅加达希望封城,但选择的大规模社会限制(PSBB)。适用的法则不存在。封城措施重回到各个地区,执行PSBB条例。”他继续说:“不能执行。没有触发。”
按计划,关联到在大流行病期间聚集人群,将检查哈比布。11月29日,雅京警察厅普通刑事罪行局国家安全处长莱恩德拉(Raindra Ramadhan)已对哈比布致传唤信。在由印尼CNN收到的传唤信中,要求哈比布出席,以证人的身份给予说明。
要求哈比布于12月1日,满足将在雅京警察厅第V单位国家安全单位办事处展开的检查。在上述书信中写道,哈比布被指控违反了有关卫生检疫的2018年第6号法令。
菲卡尔阐明,通常上述措施适用于越过检疫区的飞行员,或是司机。而哈比布是平民。他说:“针对民众的条例只有第93条款而已。”
第93条款如此写道:“凡是不遵守正如在第(1)节第9条款所写的,或是阻止举办健康检疫的人,致使造成社会民众的健康紧急,将遭到最久一年坐牢,以及罚款最多一亿盾的处罚。”
但警察仍将又不能执行上述条例。
其理由是,哈比布曾被地方政府,在关联到违反不准聚众受制裁。甚至哈比布已向雅加达省政府偿还罚款。
他说:“警察不能对同样的行为给予两次处罚。如果在法律的话是Ne In Idem。如果在刑事法典(KUHAP)的话,其意思是,曾经被处罚的一个行为,不曾再重新控告。”
举行其女儿的婚礼后,哈比布马上被罚款5,000万盾。偿还罚款的理由是,因为违反了2020年第79号雅加达省长条例。上述条例委托有关设法为防范及监控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而执行卫生协议的纪律及树立法律。哈比布仍有可能被刑事处罚。
但警察在哈比布的问题中,应该发现其它的刑事案。他说:“除非警察发现其它的行为,但并非在PSBB的方案中。如果其指控是PSBB的话,那么,因为不相同,因此,不能够。”
美都查亚警区(Polda Metro Jaya)的代表返回了北丹布兰,该消息由FPI在2020年11月29日星期日通过其官方Twitter页面传达。
在推文中,FPI上传了三张照片,显示在美都查亚警区代表在场的情况。
美都查亚警方到达北丹布兰,以便将传票移交给FPI领导人哈比布和他的女儿。(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