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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Novembe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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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PP批评部分部门机构 未按照疫情采购规定

(讯报雅加达讯)政府采购政策机构(LKPP)表示还有许多部门机构未在新冠疫情期间遵守采购规定。

其实,政府采购政策机构工程部专业信息处主任米拉(Mira Erviana)表示,其实这项规定已通过2020年第3号政府物品和服务政策机构主任文件进行介绍。其中,包括仍通过电子采购服务实现物品采购透明。

这已在11日(星期五)印尼贪污监督机构(ICW)举行的题为“减少疫情期间采购:如何得到公众的监督”的线上讨论会上提出。

他表示:“还不是所有的政府部门都尽了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机构主任第3/2020号文件的责任,即:在直接指定负责人时又重新输入了。有的登记程序显示其的确是在新冠疫情期间进行了交易。例如:在物品供应上,要明确合同造假和公司的名称。”

尽管如此,米拉确认他们已进行了评估并一直在提醒部门机构遵守列入上述文件中的物品采购和服务规定。

因此,尽管物品采购是通过直接指定进行的,但是,民众人能够对此进行监督。

他表示:“其实,在今年年底可以透漏政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都采购了什么和数量及金额是多少,这应该是可以得到的。”

另外,米拉还表示并不是在新冠疫情期间的所有物品采购和服务能够通过直接指定进行的。对于每年例行开展的项目,可以按照以往拍卖的机制进行。

她解释道:“直接指定的项目是专门针对疫情防控的,如果他在执行像平时所进行的项目,那就不能直接指定。仍应通过竞标的程序进行,尽管,也许价格不如新冠疫情前的便宜。”(Int/De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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