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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Novembe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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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海军捉获中国台湾籍渔船以及7名船员

(讯报雅加达讯)印尼日常巡逻船舶Usman Harun(KRI USH-358)捉获了一只外国渔船Hai Chien Hsing 20,其载重量为70公吨。这条载有7名印尼船员和2名中国台湾船员的中国台湾籍渔船在廖内群岛北纳土纳(Natuna)海域,印尼管辖的海域进行非法捕鱼。

海军第一舰队新闻官梅加(Mega Patinurjaya)于22日(星期五)表示,这条船体较大的外国渔船于当天10:30被海军第一舰队海洋作战组指挥下的印尼USH-359船捉获。印尼USH-359船舶指挥宾沙尔(Binsar Alfred Syaiful Sitorus)收到了可疑的信息,然后,就命令立即靠近正在非法捕鱼的渔船。

这条外国渔船发现印尼船舶的跟踪后,就试图向北部方向逃跑,摆脱印尼船舶的追踪,这时印尼USH-359船舶立即通过发出信号叫停外国渔船,做好战斗准备,但是,没有达到目的。

经过一番周折,最后,这条中国台湾籍渔船终于停下了,并向印尼USH-359船舶靠拢。然后,就对该条渔船进行了登船搜查。

经检查,该条外国渔船由中国台湾人胡适荣(Hu Shih Jung)驾驶船舶,并载有7名印尼船员和2名中国台湾船员。该条外籍渔船在印尼经济专属区进行非法捕鱼,不具备合法的捕鱼许可的文件,利用违法的捕鱼工具进行捕鱼。在该条船上载有4大箱重12吨的混合鱼类。

同时,第一舰队司令阿卜杜尔(Abdul Rasyid K)表示,印尼海军尽全力在国家所管辖的海域进行巡逻,以保护国家主权和执法。在目前的疫情期间,是在遵守政府采取新冠肺炎(Covid-19)卫生防疫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海上巡逻。

这条被印尼USH-379船舶捉获的中国台湾籍渔船违反了2009年第45号法关于渔业法的第93条第(2)款和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即:如果每一个拥有或操作外国渔船的人在未持有如本法第27条第(2)款所指的捕鱼许可的情况下,在印尼专属经济区捕鱼,将面临最多六年和最多200亿盾的罚款。

这条外国渔船被拖到印尼海军基地,以做进一步的调查。(Int/De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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