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财政部强调政府向几家国营企业垫付的用于疫情防控资金16.25万亿盾应该得到偿还。因为,上述资金不是固定的,不是以往通过国家融资获得的资金。
财政部国家资产司司长伊萨(Isa Rachmatarwata)表示上述规定是根据2019年政府第63号关于政府投资法规制定的。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上述资金的支出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应该得到偿还。
伊萨于12日(星期五)通过视频会议表示:“根据第63号政府法令,该规定适用于非永久国企的政府投资,也就是说是有时间期限的,到期后就应该偿还。”尽管如此,伊萨未具体说明偿还上述资金的期限多长。因为政府通过国企部还在就此制定相关规定。
他表示:“但是,是否将要出台的?议模式是特定的投资或贷款,我们正在等财政部的同事们完成相关?议的起草。”伊萨强调政府将谨慎向国企垫资,以事实国家?济恢复项目。因为,政府也不愿意滥用上述资金,并且不能达到企业内部恢复?济的目标。
另外,政府还希望获得政府垫资的国企能够谨慎使用资金。获得上述资金的国企,有印尼鹰航空公司3.5万亿盾,印尼钢铁有限公司3万亿盾和Perumnas 6500亿盾。他表示:“因为,已有许多方面提醒不要用垫资支付国企的债务。”
之前,国营企业事务部长埃里克(Erick Thohir)表示政府将要求国企支付垫资利息。但是,还未规定利息的数额。只是,埃里克曾开玩笑地说利息应该在1%左右吧。他表示:“上述垫资,例如:贷款,都应还款并支付利息。”(Int/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