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宪法法院(MK)判决驳回申请重审2020年第1号政府代行法令(Perppu No 1 Tahun 2020),有关政府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下调整财政政策措施内容;此政府代行法令不久前已由佐科威总统(Joko Widodo)签署。
宪法法院审判团主审法官安瓦尔(Anwar Usman)于23日(星期二)在宪法法院开审并在宪法法院Youtube频道直播的庭审中宣读判决说,“审判判决声明,不能接受申请者的申请要求。”
据悉已经刊载在宪法法院官方网站上该申请重审该政府代行法令内容要求由3方面人士提出,各自在宪法法院登记不同的申请函编号。第一宗编号是Nomor Perkara 24/PUU-XVIII/2020,由印尼反贪社会群众(MAKI),印尼司法和平服务社群(KEMAKI),1997印尼梭罗梅嘉星基金会(Yayasan Mega Bintang Solo Indonesia 1997),印尼执法监督局(LP3HI)及司法关注法院援助(PEKA)等联名提出申请重审法令内容。
第二宗编号是Nomor Perkara 23/)PUU-XVIII/2020,由丁善苏丁(Din Syamsuddin),阿敏莱斯(Amien Rais)及斯里艾迪(Sri Edi Swasono)等联名提出申请重审法令内容。
宪法法院审判团法官判决决定驳回拒绝了上述第一宗与第二宗申请重审法令要求。第三宗编号是25/PUU-XVIII/2020,由个人达迈哈里(Damai Hari Lubis)所提出申请重审法令内容,针对此第三宗申请要求,宪法法院还未做出判决。
宪法法院主审法官安瓦尔宣读判决说,“审慎考虑与审查该政府代行法令都已由国会审查同意通过制订成2020年第2号法令,其意义就是先前的2020年第1号政府代行法令实质上已不再存在,这造成申请者已失去提出申请要求目标对象,为此,判决驳回及拒绝申请要求。”(Int/Ari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