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陆小芳的父亲包二奶远走高飞,撇下她们母女俩而不顾,生活便陷入困窘。陆小芳的母亲只好当家教,差陆小芳到挚友家当女佣来弥补生活费的不足。并再三叮嘱陆小芳:1.不偷钱、2.拾金不昧、3.不偷吃、4.不偷懒、5.要有好行为、好信用。
一天早上,陆小芳扫地时,在地上捡到四十万盾现款,她准备放进抽屉交回给主人之际,刚好男主人回来,看见她手里拿着钱,便不问情由地指责她偷钱:“想不到妳母亲是位老师,教育出来的女儿却是个小偷!我要解雇妳!这是妳本月份的薪水,另加三个月的遣散费;妳回去吧!”陆小芳受了冤屈哭诉道:“您可以骂我,但不能侮辱我的人格,更不可以羞辱我的母亲:我来工作之前,母亲再三训诫我:要有好行为、要拾金不昧、不可羞宗辱祖!我根本没有偷钱,我是在地上捡到这四十万盾,准备放进抽屉交给主人,适巧您回来看见了,就不问明原由地诬蔑我偷钱,太冤枉我了!我只领取这个月的薪水,无功不受禄,拒领三个月的遣散费!”“妳还要狡辩,死不要脸!现在就回家吧,我不再雇用妳!”
当陆小芳离去不久,雇主的儿子从学校气急败坏地回家,问他父亲有没有看见早上母亲给他的学费四十万盾?他父亲听后呆若木鸡,自言自语道:“我错怪她了!亲眼见的未必可靠,我为何没有调查事情真相就论断人呢?她拒收我给的遣散费说明她不贪财。我太对不起她了,我如何向她母亲交代呀?”
朱爱英在雇主家当保姆快一年了。一天早上,她在车房喂九岁小主人小强吃饭时,突然电话铃声响起她赶紧跑进客厅接电话。当她走回车房时,看见东家名贵轿车车身被刮了一条痕,吓得她魂飞魄散,小强闯祸,罪得由她承担。不久,女雇主从菜市场回家,接小强上学去了。
朱爱英试用湿布拭抹车身,但一条刮痕仍旧不能消失。就在此时,男主人走进了车房,看见他心爱的名牌车被刮了一条痕,立即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了她一记耳光,并厉声骂道:“畜生!卖掉妳也无法偿还我这辆名牌车的损失!我不但要解雇妳,还要告妳上警局!”朱爱英受了委屈,哭泣道:您没有调查清楚事情真相前,不能随意骂我和打我!刮花车身的是小强不是我!当时我在车房喂小强吃饭,适巧女主人打电话回来,此时小强用汤匙刮花了车身,难道是我的错吗?”“妳还敢狡辩?妳给我滚吧!我不愿意再见到妳这张死人脸!”“老板,您不要欺人太甚,我非等到小强回来对证,证明我没犯错,我才情愿离去!”
不久,女主人带着小强放学回家了,对证之下,小强承认是他用汤匙刮花车身的。男主人哑口无言低下头来挽留朱爱英继续工作下去。朱爱英一字一句地说:“我虽然出身贫寒,但人穷志不穷,好马不吃回头草!我会记得今天所受的耻辱!我要奉劝您以后先调查清楚真相才下结论,凭眼见未必靠得住。再见了,没涵养的老板!”
以上这两个实例,说明了眼见未必可靠,也未必是事实的真相;只有慎思明察,问明始末作下定论;才不会误事,也不会伤害对方的尊严和情感。
如果陆小芳和朱爱英的东家能不凭眼见而下结论,耐心听女佣的解释,再三分析事情的真相,就不会失去好帮手,不会失去挚友间的宝贵情谊;更不会做出阴差阳错的事情了!
诚如孔子所说:“我亲眼看见的事情也不确实,更何况是道听途说呢?”毛主席也说了一句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没有调查清楚事情真相之前,没有发言权!”
作者:邓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