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印尼民主斗争党(PDIP)建议国会(DPR)主张的班渣西拉(Pancasila)意识形态方针法草案改成班渣西拉意识形态指导法案。建设团结党(PPP)称上述名称的变化仍需要通过国家法律法案的程序实现。
PDIP希望修改Pancasila草案
国会建设团结党秘书拜多威(Achmad Baidowi)于27日(星期六)向记者表示:“根据第15/2019号和第15/2011年的规定,只有国会、党派和理事会成员有权提出上述法律草案的建议。当然,印尼民主斗争党也有权提出建议。”
拜多威表示,我们要听取公共的呼声。这也是需要得到彻底沟通的目的和宗旨。拜多威表示:“原则上,对于法律的内容前外不要降低班渣西拉的级别或对它的解释。”印尼民主斗争党对班渣西拉意识形态指导法律草案的讨论表示支持。
在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中,印尼民主斗争党自初就表示只想制定一个能够对班渣西拉意识形态指导机构的权限和职能做出决定的法律规定,以便其能够对民族意识形态进行指导。拜多威强调了这一点。
仍需要通过国会讨论
这位国会第六委员会成员表示:“如果它能作为班渣西拉意识形态指导机构的法律依据的话,那就好,我们正是强调了这一点。然而,上述变化仍需要通过国家立法法案的程序实现。”
尽管如此,拜多威认为最好不要现在讨论这个问题。特别是政府已要求将上述法案的讨论推迟进行。
拜多威表示:“最好不要现在讨论这个法案,因为,政府也要求推迟讨论。”之前,上述法案引发了争执。印尼民主斗争党建议将更改上述法案的名称。
印尼民主斗争党中央领导人理事会主席巴萨拉(Ahmad Basarah)表示自初印尼民主斗争党一开始就表示只想制定一个能够对班渣西拉意识形态指导机构的权限和职能做出决定的法律规定,以便其能够对民族意识形态进行指导。所以,巴萨拉建议更改上述法案的名称,并同时调整几项事宜。
巴萨拉于26日解释道:“因此,我们只想将上述草案的名称改回到之前的名称,既:班渣西拉意识形态直到法律草案,并且,其内容仅就该机构的职能和权限做出规定,而不将对班渣西拉每一条款的哲学含义进行解释并作为法律标准做出规定。”
他补充道:“因为,班渣西拉是一个含有超法律和无法将其降级成为法律标准的国家基本哲学的基本标准,特别是在任何一个法律规范层次上制定班渣西拉的合法性,因为,作为所有法律依据的来源,潘卡西拉的合法性不可能通过任何法定法规合法化。”
建设团结党本身就支持班渣西拉意识形态方针法,只是对一些事项做了注明。建设团结党希望TAP MPRS XXV/1996能够在上述法律草案中阐明。建设团结党还就该法律草案的几条规定的编写和语句做了注明。
另外,建设团结党希望班渣西拉意识形态指导机构能与国家其它的机构相等。
处理疫情才是头号任务
而民族复兴党对印尼民主斗争党的建议做出了回应,并认为最好是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再讨论上述法律草案。
民族复兴党(PKB)中央领导理事会主席佐汉(Daniel Johan)表示:“包括对其名称更改的讨论,等疫情结束后再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