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2日下午在棉兰地方法院进行的审判中,两名来自马来西亚的外国人因携带毒品一案被指控10年监禁。两名被告分别是Eddi Noor Izham Bin Zulkepar和Mohd Norizan Bin Izham。两人被控携带6.77克冰毒、15颗红色药丸(1.79克)和5颗红白包装药丸(1.58克)等罪名。
检察官Fransiska Panggabean在由Ulina Marbun主持的法官小组面前表示,被告被证明违反关于成瘾药物的2009年第35号第112条第 (2) 款第55条第(1)款第 1款刑法典。“要求法官合议庭判处两名被告10年徒刑、6个月徒刑和8亿印尼盾罚款。”至于检察官所说的加重刑法,因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印尼政府铲除毒品的政策。
此前,在检察官的起诉书中称,2022年8月23日,两名被告人在马来西亚购买了冰毒和药丸。随后于2022年8月24日,两名被告人从马来西亚乘飞机前往棉兰,航班号为QZ 123。抵达瓜拉纳姆机场后,海关人员检查了涉嫌携带毒品的被告人的包袋。检查结果是1个塑料包装,其中包含总重量为6.77克的透明晶体。另外还有红色药丸15颗,重达1.79克,红白包装药丸5颗,重达1.5克,装有疑似毒品白色粉末的塑料吸管1支,重达1.12克。海关随后与国家反毒机构协调,将两名被告人抓获,以供进一步讯问。(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