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劳工部已就政府于3月23日制定的公共假期的实施公开表态。将公共假期的实施留给公司方面决定。随着劳工部长通函下发,意味着公共假期可以申请也可以不申请。
劳工部长伊达(Ida Fauziyah)20日(星期一)表示,“考虑到公司的条件和运营需求,公共假期的实施是可选的。”通函指出,公共假期是年假的一部分。因此,在集体休假日休假的劳工将减少其有关年假的权利。同时,对于在集体休假期间继续工作的职工,年休假权利不减,并按正常工作日发放工资。
作为对这封通函的回应,印尼雇主协会(Apindo)也授权其成员自行决定实施公共假期。他们说,没有义务要求雇主为雇员提供公共假期。“决定在于每位职员。”(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