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棉兰不帝沙镇(Medan Petisah)和民礼(Binjai)税务局(KPP)以没收欠税资产的形式进行执法。没收的执行由国家税务执达官(JPSN)执行。
苏北省第一区税务总局公关负责人Bismar Fahlerie解释,被没收的民礼纳税人资产为1380万盾的储蓄账户。此次税务执法行动是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清偿税款债务所致。当地的行政村政府见证了没收过程。棉兰不帝沙镇被没收的物品是纳税人账户,金额为1.61亿盾,Padang Bulan村官员见证了这一点,即纳税对象所在的地方。执法行动是针对纳税人拖欠的首字母 MES 达12.6亿盾的债务展开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在没收之前,已经做出了劝说措施,以便纳税人还清税款。
根据1997年第19号法律(UU)第 12 条关于通过执行信征税的最新修订,该法律由2000年第19号法律修订,如果在执行信通知后两天内,纳税人没有打算还清债务,那么国家税务执达官将没收纳税人的资产。没收行动证明了苏北省第一区税务总局在税收领域执法的严肃性。Bismar Fahlerie说,这项税法的执行是一种偏袒,为那些履行义务的纳税人创造了一种正义感。(Mad/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