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佐科威总统发布了2023年第26号政府条例,涉及海洋沉积物管理,并包含了关于海沙管理和利用的新规定。在条例的第6条中,总统提到了控制海域沉积物的必要性,为多方提供了疏浚海沙的空间。他以控制淤积为借口,为多方提供了清理海沙的机会。
根据条例的第8条规定,抽吸容器是可用于清理沉积物的手段。在此规定下,挂载印尼国旗的吸水船将被优先考虑。然而,如果没有满足条件的吸水船,总统允许外国抽吸船在印尼进行疏浚作业。根据第9条的规定,所挖出的海砂可以用于多种目的:a. 国内填海;b. 政府基础设施建设;c. 商业参与者的基础设施开发;以及d. 只要满足国内需求并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出口。
关于海砂的出口和销售,总统在第10条中规定,企业必须获得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或省长颁发的采矿经营许可证。同时,利用海洋沉积物进行出口也需要从贸易部长处获得商业许可证。法规指出,“获得海沙使用许可的企业必须支付非税收入(PNBP)费用。”
除了支付PNBP费用外,总统还要求商业行为者支付其他税费。通过这项规定,总统撤销了梅加瓦蒂(Megawati Soekarno Putri)颁布的海沙管理条例,该条例是2002年第33号总统令,涉及海沙特许经营权的控制和监督,并包含多项规定:将海砂出口确定为受出口贸易制度监管的商品;受出口贸易制度监管的海砂,在海砂业务管理组和主管的建议下,可以变更为禁止出口的商品。(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