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日前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分为总则、对外关系的职权、发展对外关系的目标任务、对外关系的制度、发展对外关系的保障、附则,共六章45条。
该法明确,为了发展对外关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关系,适用本法。
该法明确,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中国公民和组织在海外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国家加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
根据该法,对于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确定和实施有关反制和限制措施。
该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同时,国家有权准许或者拒绝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依法对外国组织在境内的活动进行管理。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