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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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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拉湾地方检院制止欺诈案件

(讯报棉兰讯)勿拉湾地方检察院根据刑事法典第 378 条并结合刑事法典第 55 条第(1)款或第480条第(1)款,对嫌犯Ibrahim Jalil有刑事欺诈罪,基于刑事和解(RJ)制止了此案。

3日(星期一),勿拉湾地方检察院院长Nusirwan SH MH通过普通刑事局局长Berkat Manuel Harefa SH在勿拉湾地方检察院办公室表示,“Ibrahim此前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已向苏北省高检察院对于欺诈案件提起刑事和解制止申请。当时,普通刑事局局长波卡特由情报局局长Oppon Siregar SH陪同。我们还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与总检察院普通刑事助理对一般犯罪案件进行了虚拟审理。”

本案通过刑事和解处理是犯罪行为,可判处4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与犯罪嫌犯之间已达成和解,犯罪嫌犯承认并后悔自己的行为,并承诺不再重犯。犯罪嫌犯是家庭的顶梁柱,愿意代表Suroto赔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法院案件追踪信息系统(SIPP)网站,嫌犯也是第一次犯罪。

另外,受害者Suroto表示,“受害人已经原谅嫌犯Ibrahim,希望他不要再犯同样的行为。车牌号码为一辆BK 1206 OJ号Avanza牌汽车的实施欺诈或贪污行为的受害者,现在我原谅他了。”(Mad/A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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