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苏北省冷吉县冷吉县思思镇 Bukit Jengkol 村村长被冷吉县地方检察院拘留。这名名字缩写为IL(48岁)的村长因涉及Bukit Jengkol村打井建设的贪污案而被检察官拘留。
冷吉地方检察院院长情报局局Sabri Fitriansyah Marbun表示:“是的,2023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左右,冷吉地方检察院的特殊犯罪小组逮捕了Bukit Jengkol村村长IL。IL是在满足冷吉地方检察院刑事调查组有关实行移交嫌犯及证据的过程(第二阶段)中的召唤时被捕的。最初,IL将向调查人员转交或委托由冷吉县监察局计算出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然而,直到第二阶段进行时,IL完全没有退还该资金。这引起了检察官对 IL 在下一步程序中不一致的担忧。因此,检察官采取了措施,即是从7月28日起在棉兰丹绒古斯达监狱拘留20 天。”
被拘留之后,Bukit Jengkol村长IL才表现出合作态度,即按照存钱记录中所述,他已向检察官存入了5000万盾。尽管补发的钱与监察局发出的国家财政损失计算总结果相去甚远,但这笔钱会直接存入冷吉检察院的其他政府账户(RPL)。
据报道,贪污案件始于在2020财年的思思镇 Bukit Jengkol 村发生贪污行为,该贪污案是钻井建设不按照预算计划(RAB)。钻井施工的图纸和工作成果无法发挥作用并为周围环境民众的用水需求不提供效益。然而,在其中一个社区(即第八区)建造的一口钻井只运行了大约一星期。 此后,由于钻井无法运行,因此无法使用钻井来抽水。冷吉地方检察院特别刑事小组评估,作为思思镇 Bukit Jengkol 村村长IL犯下了非法行为,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
根据监察局对冷吉县思思镇 Bukit Jengkol 村打井建设中贪污行为计算国家经济损失的审计报告,计算结果为国家损失达2亿1524万1700盾。对于IL的行为,他被指控违反了1999年第31号第2条第(1)款第3条附属第18条的法令,此法令改变成2001年第20号有关铲除贪污行为的法令。(Mad/Ar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