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政府和国会同意修订村庄法案并进行第二阶段讨论以批准成为法律。这一决定是在2019年12月17日由国会立法委员会和政府代表通过内政部部长提托(Tito Karnavian)在雅加达史纳延人协和国会大楼举行的工作会议上做出,旨在批准修订村庄法案。
国会立法机构副主席拜多维(Achmad Baidowi)表示,政府和国会同意讨论批准第一阶段村庄法案。其中一个关键点是村长的任期为八年和最多连任两届。这一规定载于村庄法案关于村长任期的第39条。由于大部分材料是相同的,所以讨论进行得很快。政府与国会之间只有八点不同。这一点可以妥协,并且可以批准该草案。
根据国会消息,工作委员会讨论了村庄法案,并经审议达成共识,决定如下:首先,在第5A条插入有关提供保护基金或恢复基金的规定。然后,在第26条、第51条和第62条的规定中,增加了村长、村庄机构根据村的财政状况,在任期结束时发放一次性退休金的规定。接着,在第34A条插入了有关村长选举中村长候选人人数的要求。第39条规定村长的任期为八年,最多可连选两届。此外,第72条涉及村庄收入来源;第118条涉及过渡规定;第121A条涉及法律监督和审查。工作委员会的结果随后在国会立法机构的一阶段讨论中得到了所有九个派系的正式同意。(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