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电)港人“北上”消费游玩、跨境购物生活渐成港人生活常态。日前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在香港签署《深化粤港区域市场一体化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推进两地消费维权规则衔接,实现跨境维权协同联动。
据了解,合作协议明确,消费者在粤港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向被诉方所在地或居所地消委会投诉,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两地消费者维权成本。同时,针对跨境电商涉及多方主体导致的维权难问题,首次明确“被诉方经营者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可由实际经营地的消委会受理”,以更方便消费者维权。
另据南方网报道,为进一步完善转办机制,本次合作协议明确,两地消委会将尽量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通过该平台对投诉案件进行转办、回复和结果通报。据了解,该平台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打造,自2019年上线以来,共处理涉港澳消费投诉567件,有效解决消费者跨境维权难题。合作协议还立足前瞻性要求,提出逐步探索建立粤港消费投诉提示预警制度等合作方向。
粤港两地消委会首次明确双方轮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进一步完善合作平台,推进常态化交流。同时,合作协议对活动的周期、频次、主题、形式和内容等提出原则性约定,并提出粤港双方应多采取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交流,持续增强消保联动和维权合作。(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