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近一个月来,不少自媒体发布消息称,新加坡将成为亚洲首个实行一周四天工作制的国家,十分博人眼球。
消息的依据,是新加坡人力部、全国职工总会和全国雇主联合会组成的“劳资政联合工作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三方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
新加坡人力部官网4月16日挂出的这份指引,规定在新加坡的所有企业须通过适当流程评估雇员的灵活工作安排要求。对于员工提出的灵活工作安排申请,雇主应根据业务需求慎重考虑,并在两个月内作出回应,若拒绝则须说明理由。
细看指引全文不难发现,推行一周四天工作制的表述并没有出现。鉴于此,网上流传的新加坡将推行四天工作制,有过度解读之嫌。
尽管一周四天工作制十分诱人,但现实世界中,这一安排远远没有成为主流。即使是走在前列的欧洲,也以社会试验和小范围推广为主。
其实,新加坡这份指引是自2014年以来更新的第三个版本,并不突兀。
指引的核心一直是灵活工作安排,而非网上热传的一周四天工作制。新版的不同之处在于,从鼓励雇主自愿落实灵活工作安排,转为强制企业须有内部程序,允许雇员提出有关要求。
然而,指引没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决定权仍在雇主。如雇主无认真考虑雇员请求,可向新加坡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AFEP)寻求协助。TAFEP会联系雇主,引导和劝请他们遵守指导原则。不过,劳资政联合工作组强烈建议先通过公司内部申诉机制解决分歧。
灵活工作安排的初衷有很直接的现实背景。指引的前言说,随着新加坡步入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多雇员兼顾起看护责任,企业人手吃紧。灵活工作安排,可让更多需要工作的看护者和年长者持续就业。
至于所谓四天工作制,新加坡教育部兼人力资源部政务部长颜晓芳4月23日向媒体澄清,“一些公司可能适用,一些则不适合。这取决于劳资双方是否可确保工作仍可完成、公司有生产力和盈利。如果因实施灵活工作安排而有影响,双方讨论调整薪酬配套和减薪,是公平的做法。因为一个人做不完的工作,须由另一个人来承担。”
因此,从新加坡此次动作来看,自媒体宣称的一周四天工作制不会在短期内成为新加坡的普遍实践。从长远看,更像是对老龄化社会下工作新常态的引领。
1879年,英国杂志上出现了一个全新的英文单词:week-end,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周末。1926年,美国福特汽车的创始人在自家工厂确立了五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1938年,五天工作制被美国写入法律,之后逐渐被其他国家采用。
如今,随着数字化技术的普及和居家远程办公等工作模式的推广,每周工作5天的“惯例”出现了松动。
当每周工作日从五天减为四天,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每周总工时是不变还是减少,薪酬是否随着总工时减少而相应减少。当然,理想的四天工作制,是用80%的时间完成100%的生产力,同时获取100%的工资。从新加坡的指引来看,这需要雇员和雇主充分协调沟通。
四天工作制探索的先行者是冰岛。冰岛政府2015年到2019年推行四天工作制试验,将每周工作时间从40小时减少到35-36小时,同时薪酬不减。冰岛官方称,试验取得“压倒性成功”,如今有86%的冰岛人每周工作35小时,且朝着每周四天工作制的方向转变。
2022年,比利时成为第一个立法允许劳动者每周工作四天的欧洲国家。在新劳动法的框架下,人们可以选择每天工作10小时,用4天时间完成40小时的工作。
生活安逸的小国家实行四天工作制也许更容易,但对于体量更大、想要快速增长的国家而言,四天工作制是否也适用?
2022年6月,英国有非营利组织联合智库、大学等机构启动为期半年的社会实验,共有61家企业近3000名员工参与,涵盖市场营销、广告、金融、数字制造和食品零售等多个行业。
实验采用“100-80-100”模型,即员工在保持100%生产力的同时,工作时间减少至80%,但依旧享有100%的薪酬。结果显示,与实验前相比,员工的疲惫程度降低了71%,压力减轻了39%。企业员工表示“周三疲劳”和“周日焦虑”两项压力显著减轻,能更好照顾家人、自我进修、锻炼身体,进而改善心理健康和工作—生活平衡。
实验组织方表示,四天工作制给了企业和员工一个重新审视工作流程的机会,让企业减少无效的工作安排,比如无休无止、效率低下的会议。总结报告称,超过九成的参与公司选择持续实行四天工作周,其中18家决定永久实施。
尽管对个人而言,一周四天工作制看起来像是“美丽新世界”,但从企业甚至国家层面来说,将每周工作时间减少到4天,相当于工作时间减少20%,要维持产出不变,生产率需提高25%。仅仅依赖员工幸福感上升自然带来的效率提升,而不需要在其他方面付出代价,长期来看并不现实。
一个例证是,四天工作制不能保证员工在休息日无需处理工作。相反,许多试点企业都要求员工承诺:“如果需要,我仍然可以在短时间内参加工作或处理电话/电子邮件。”
四天工作制能在多少行业推广也是未知数。有分析指出,参与试验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英国参与试验的61家公司中,66%的员工人数不超过25人,拥有50名以上员工的只有22%。美国方面参与的33家公司情况类似,仅有3家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
而在立法允许“上四休三”的比利时,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法规出台一年后调查发现,只有0.8%的劳动者选择了每周四天工作制,相当于130名全职职工中只有1人。
西班牙经济学家总理事会金融委员会主席佩德拉萨说,在西班牙广泛实施每周四天工作制是“不切实际的”,因为该国小企业的比例很高。许多小企业利润率不高,人员配比长期处于极限状态。
在政府鼓励企业推广每周四天工作制的新西兰,涉及乳业的行业组织反对称,农业部门不适合这种工作模式,“牛羊不会说我们只工作4天,然后休息3天的”。
英国亚当·斯密经济研究所则警告,“如果实行四天工作制,英国将对投资和创业者失去吸引力。”
因此,“上四休三”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体,面临着不同的局限。要推行这一模式,企业需要留有余量,在减少工时的情况下可以给员工错峰分配任务,同时还要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文化来协调。目前的试验主要在欧美国家的办公室工作开展,并非所有企业都适合这一模式。
尽管四天工作制远未成主流,但代表着对未来的美好理想——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社会。在四天工作制到来之前,严格执行一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5天的制度,或许是当下更为现实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