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5日,国会第五委员会举行了关于交通和道路运输(LLAJ)法案起草的公开听证会(RDPU)。此次听证会邀请了Gojek、Grab、Maxim等提供叫车服务的企业代表参与。然而,第五委员会副主席Syaiful Huda表示,这些企业依然希望延续交通部长2017年第108号条例和2019年第12号条例,认为这些现有法规已足够监管网约摩托车出租车。

Syaiful指出,关于这项法律修订的讨论过于有限,他对申请方坚持使用现有交通部长条例表示遗憾。“如果不制定新的法律保护框架,行业就难以发展。”他提到,需要有一个新的法律框架来定义与平台工人之间的关系,可能的定义可以是“合作伙伴”或“工人”。他还举例说明,其他国家对类似行业的规范方式,如挪威已经同意为平台工人制定新的法律标准,这些标准与传统工人有所区别。

在此次公开听证会上,三家网约车公司也对LLAJ法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PT Goto Gojek Tokopedia总裁Chaterine Hindra Sutjahyo建议将两轮车作为客运交通工具纳入法规,但强调应根据印尼的独特情况进行定义。同时,她也强调了对驾驶员安全的保障,尤其是在确保标准化和安全性方面。

印尼Grab商业与业务发展总监Kertapradana则提出,LLAJ法案应将平台视为交通服务平台的应用程序公司,尤其是在共享经济模式下,车辆可视为个人资产。他认为这一规定能支持平台与合作社、中小企业合作,提供负担得起的交通服务。

印尼Maxim法律部负责人Dwi Putratama则强调,网约车司机的法律地位需要明确。现有法规将他们归类为民法下的合伙人,这一地位需要在未来的法规中得到确定。此外,他还提到,应对不同地方的税率进行统一监管,避免地方间收费不一致。

Maxim还建议政府成立一个独立机构来规范和监管基于应用的运输公司,解决当前由多个部委重叠管理的问题,确保行业更加协调和高效。

此次听证会进一步推动了对网约车合法化的讨论,反映了在数字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印尼需要出台新的法律框架以适应行业变革。(INT/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