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UHAMKA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的讲师阿马尔(Faozan Amar)认为,《创造就业法》可以在提高伊斯兰教规金融行业的市场份额方面产生有利影响。
阿马尔在周四的一份声明中指出。“伊斯兰教规金融行业的市场份额在印度尼西亚为5.3%;马来西亚为23.8%;沙特阿拉伯为51.1%;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为19.6%。研究印尼伊斯兰金融业的市场份额偏低的原因是以令人感到兴趣的课题。“
他说,伊斯兰金融业面临挑战,包括有限的资金和加工许可证的麻烦。
一个很好机会
他指出,《创造就业法》中的几点为伊斯兰金融业的商业参与者提供了宝贵的机会。
他列举了《创造就业法》第79条第4款规定的伊斯兰教法银行的例子。
他指出:“第一个机会是关于资本的第3点(第79条)。在以前的法律中,有关资本的规则是根据印尼银行的规定进行监管的。同时,在《创造就业法》中,该规定现在由投资来监管。监管机构。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同时,第二个机会出现在第一点有关所有权的银行所有权上。但是,根据阿马尔的说法,在《创造就业法》中,补充条款已被省略,从而使其变得更容易。
一个沉睡巨人
此外,《就业创造法》是印度尼西亚第一部包含79条法律的综合法,也使符合伊斯兰教法原则的合作社受益,目前,《就业创造法》第86条的存在促进了建立具有伊斯兰教义原则的合作社的发展,该法将第44A条添加到合作法。
他指出,这项新规定是建立基于伊斯兰教法创造就业机会的合作社的好机会,考虑到目前只有4,500至5,500个这种合作社单位。
早些时候,总统佐科威强调了政府为振兴类似于沉睡的巨人的国内伊斯兰金融业所做的全面努力。
总统周三在这里举行的2020年印尼伊斯兰教经济节(ISEF)虚拟开幕式上说:“伊斯兰金融业是一个沉睡的巨人。目前,政府的主要关注是唤醒这个巨人。”(INT/G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