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国警总长伊达姆(Idham Azis)发出通知,旨在社会上禁止使用伊斯兰捍卫阵线(FPI)组织的符号。这份通知编号为国警总长第Mak/1/I/2020号码于2021年1月1日(星期五)发出,有关FPI组织的使用符合和进行活动。
国警总长在上述通知上要求居民不要牵连或直接支持和协助有关FPI组织的活动。他也要求居民如果发现到FPI组织的活动,符号等的话应直接向有关当局投报。
通知上指出:“优先推动民政警员和军警方面的支持已整顿有关FPI组织的标语,符号广告等。”他也要求居民不要通过网络或社会媒体打开,下载或流传有关FPI组织的信息。“如果居民证据违反通知的话,警员有权符合现行条例和法令采取步骤。“
国警总部公关处社会新闻科科长阿尔果(Argo Yuwono)证实国警总长发出的上述通知。
据报道,政府通过6个部门和机构签署发出联合决定书。这项联合决定书的号码是2020年220-4780号,第M.HH-14.HH.05.05 号,第690号,第264号,第KB/3/XII/2020号,有关禁止伊斯兰捍卫阵线的活动,编号的第320号,从2020年12月30日开始实施。
上述联合决定书的项目之一是FPI是没有列在合法社会组织中,因此按照法律它已不是社会组织。另外的项目是有关在印尼法律范围禁止FPI组织的活动和使用符号。
法律政治及治安统筹部长马福德(Mohammad Mahfud)指出,FPI是被禁止的组织,无论是群众组织还是普通组织,都不再具有法律地位。
上述决定书的理有6个因素,其中包括保持意识形态和国家共识的存在,FPI组织的基本预算被评违反社会组织法令,该组织尚未延长社会组织的登记书,以及有些理事和成员被控牵连恐怖主义和另外刑事行为。
最后,伊斯兰捍卫阵线改变名称成为伊斯兰团结阵线。(Int/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