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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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家建议修改关于交通法线上租车规定

(讯报雅加达讯)公共政策观察家阿尔文(Alvin Lie)建议政府修改2009年第22号交通和陆路运输法关于网约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的规定。阿尔文周一在雅加达与印尼议会第五委员会举行听证会上表示:“目前网约摩托车成了民众的需求,并且可以创造就业机会,但是,还未受到法律的保护。”2009年第22号关于交通和陆路运输法还未对使用两轮车交通工具作为运输乘客或货物的交通工具(网约摩托车)。目前的规定只有未按照交通部长2019年第12号法制定的规定。2019年交通部长第12号法本身对为了人民利益,保护使用摩托车使用人的安全的规定。尽管该规定是作为在社会上运营摩托车者的参考,但是,并未说明摩托车是公共交通工具。“网约摩托车有问题,因为违背了上述法规的许多条款。一项部长规定不能与高于其的法律相对峙。”

阿尔文表示公交车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驾驶员应持有公交车驾驶证。而目前的网约摩托车仅持有普通的驾照。公交还应使用黄色牌子,而目前的网约摩托车仍在使用黑牌子。因此他希望修改交通和陆路运输法,能制定网约交通车规定,使他们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现在到了将网约摩托车合法化的时候了,但是,要制定有关的规定,包括车辆和驾驶员。我希望新的交通和陆路运输法能够明确使用商业两轮车的法律。”(Int/De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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