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1, 2025
Home国内新闻KPA:授予投资者努山达拉160年建筑权即属违法

KPA:授予投资者努山达拉160年建筑权即属违法

(讯报雅加达讯)土地改革联盟(KPN)对土地管理及规划部和国家土地局部长哈迪(Hadi Tjahjanto)向投资努山达拉国家首都提供160年的建筑权的做法提出批评。

20日(星期四),土地改革联盟秘书长戴薇称,该做法违反1960年第5号关于土地基本规定或1960年UUPA法的规定。在1960年土地管理法中,授予建筑权的权限仅道30年并可以再延长20年。在土地管理法中也未规定有关土地权变更和土地建筑权周期分配的事宜。如该做法是根据就业法的规定提出的,那么也仍然无效。因为,就业法已被宪法法院视为是非宪法的规定。


戴薇强调,土建筑权的规定应根据1960年的土地管理法制定,作为国家土地法。言外之意是对1945年宪法第33条的解释。在该条款中说明土地和水应最大限度地用于造福于民,并不允许被一小撮人垄断。鉴于此,政府建设努山达拉国家首都的野心过大,甚至触犯了法律和宪法。“政府为了邀请投资商投资努山达拉国家首都,采取了各项措施,尽管是用尽了一切办法和违反各项法规甚至宪法。”

除了违反法规,戴薇表示,上述做法还有可能引发土地纠纷,滥用和垄断努山达拉国家首都地区。因为,努山达拉国家首都的部分地区位于土著人的土地上。政府相似在为了投资者的利益而工作。“哈迪部长通过上述声明的表态更相似土地中介,而作为土地管理及规划部长应该能够解决土地纠纷和为人民分配土地。”

此前,土地管理及规划部长哈迪积极地向投资努山达拉国家首都的投资者推介80至160年的建筑权许可。80年的建筑权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是30年,第二阶段30年和第三阶段20年。80年的建筑权许可能够再延长至80年,如果建筑权的使用真正地为民造福。(Int/Dewi)

RELATED ARTICLES
- Advertisment -spot_img

Most Popular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