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专家组发布裁决报告,认定欧盟在对待印尼棕榈油基生物燃料时存在歧视行为。专家组指出,欧盟对印尼产品的待遇低于其自产的油菜籽、向日葵及其他国家的类似产品(如大豆)。此外,欧盟在确定高生物燃料对土地利用改变的间接影响(ILUC)风险土地转化数据及制定低ILUC风险认证标准时,也未能满足世贸组织规则要求。
17日,印尼贸易部长布迪·桑托索(Budi Santoso)表示,政府对裁决结果表示欢迎,认为这为全球贸易公平奠定了基础。希望其他国家不要效仿欧盟实施类似政策,因为此类政策将阻碍全球贸易流动。印尼将密切监控欧盟法规调整,确保其完全符合世贸组织裁决。
布迪表示,政府此次胜诉得益于相关部委、机构及业内人士的密切合作。包括印尼棕榈油协会、专家团队及法律部门在内的多方力量,共同确保了印尼在此次争端中的法律胜利。印尼政府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国际市场对棕榈油产品的信任,同时继续努力消除市场障碍,为印尼棕榈油产业开拓更多渠道。
印尼在2019年12月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指控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指令第二版》(RED II)及法国相关政策设置了不合理障碍,包括限制棕榈油基生物燃料消费量至7%、将其归类为高ILUC风险产品并逐步淘汰。裁决要求欧盟调整违反规则的政策,确保公平贸易环境。报告将在无异议情况下,于20至60天内通过并对双方具法律约束力。
17日,经济统筹部长哈达尔托(Airlangga Hartarto)表示,此次裁决是全球反对贸易歧视的重要胜利,也与印尼与马来西亚作为全球棕榈油生产国的努力方向一致。裁决认可了以棕榈油为基础的生物柴油,并强调将持续捍卫印尼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公平待遇。(INT/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