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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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的伪善

在加拿大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或称英属哥伦比亚)温哥华市内的因纽特石堆(Inukshuk),一直都是加拿大政府宣传多元文化政策的象征之一,其形象代表着加拿大政府会在尊重原住民文化的同时,包融来自不同国家的文化和传统,并确保不同种族的人都能在境内得到平等和公平的待遇。加拿大政府亦长期宣称,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推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国家。然而,近期卑诗省高等法院的一项判决,却赤裸裸地揭穿了加拿大政府宣扬多年所谓多元文化政策伪善的面具,同时也象征着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一直提倡的“无罪推定”司法原则,已沦为服务国家权力和政治打压的工具。

事缘在经过多次与滙丰银行交涉及在香港进行的法律行动后,中国电讯设备巨企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的辩护团队,终于从滙丰银行处得到大批包括与华为往来的电邮、内部报告、会议纪录等关键文件。其中不仅有可以证明孟晚舟从未有做出过欺诈滙丰银行的证据外,亦可能有揭露美国检方涉及虚假指控,终止引渡孟晚舟到美国受审的关键证据。

惟当孟晚舟一方近期欲向加拿大法院申请将新获取的文件,作为引渡孟晚舟到美国受审一案的新证据时,却遭到卑诗省高等法院法官的无理拒绝。例如,卑诗省高院法官以“新证据比较适用在欺诈审讯上,而非在引渡聆讯中”为其中一个理由,拒绝接纳从滙丰银行得到的新文件。然而,美国政府从2018年起就一直声称孟晚舟涉嫌欺骗和误导汇丰银行,并以“欺诈罪寻求引渡”为主要理由,要求加拿大将孟晚舟送到美国受审。可是在孟晚舟团队得到证明她未有欺骗汇丰银行的关键证据时,卑诗省高院竟然以“非在引渡聆讯”(即等同“与引渡聆讯无关”)的牵强理由拒绝,这样的做法根本就是在“搬龙门”。

试想一下,若相关文件能证明孟晚舟从未有过欺诈行为,美国的引渡请求还能成立吗?若能证明美国引渡申请不成立的关键证据,不适用在引渡聆讯中,那么又适用在何处呢?孰是孰非,显而易见,亦突显出加拿大法院此次判决的反智及颠倒是非,其行为只不过是在砌词狡辩,并存在以有罪推定为前题,做出对美国检控方有利的判决,为顺利将孟晚舟交到美国政府手上铺平道路。

其实即便是退一步说,加拿大几年前拘留孟晚舟时,亦没有充分的法律基础。首先,在2018年加拿大应美国要求拘捕孟晚舟时,加拿大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措施;其次,美国在要求加拿大拘留和引渡孟晚舟时,根本没有向加拿大展示过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证明孟晚舟存在违法行为,加拿大政府纯粹是“相信”美国政府而拘留孟晚舟;同时间,孟晚舟在被拘捕时亦没有在美国或加拿大境内涉嫌违反任何法律。其后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加拿大政府一边强调自身的司法公正、公平和独立,一边极力配合美国提交的各项“证据”,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对美国政府有利的判决,彷彿已经变成了美国的第51州。

事实上,旷日持久的“孟晚舟引渡案”纯属美国前总统特朗普政府一手炮制的政治冤案,其目的是通过打压中国电讯设备巨企、挟持企业高层,来遏制中国5G网络及通讯科技发展,以及在为美国企业谋求更大的利益的同时,令孟晚舟和华为成为中美贸易谈判的筹码。

这点从近期拜登提名华为案美方检察官担任对华出口关键职务便能看出,由始至终“孟晚舟引渡案”都不是单纯的商业案件,而是政治案件。在这个过程中,加拿大政府则沦为配合美国拼凑材料、捏造罪证、恶意诬告的“马前卒”。美加两国的行为不仅令无罪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原则形同虚设,亦揭示了加拿大所谓多元文化政策的伪善。说穿了,加拿大政府提倡的所谓多元文化及司法公正,只不过是为政治目的服务,讨好美国,打压别国的工具而已。

作者:郭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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