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最高检察院就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PTUN)关于第一第二史芒义(Semanggi I dan Semanggi II)惨案的受害者家属的诉讼的判决,进行上诉。
之前,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法官陪审团表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布汉努丁(Sanitiar Burhanuddin)在2020年1月16日举行的祸害工作会议上就第一第二史芒义惨案事件表达了违法的言论。
最高检察院新闻中心主任哈里(Hari Setiyono)表示,这是向国家行政高等法院(PTTUN)就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做出的判决提出上诉。
哈里于12日(星期四)向印尼CNN表示:“我们已于2020年11月9日向国家行政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哈里解释道,目前通过国家级检察官提出的诉讼正在等待法院指定的法官陪审团处理上诉案件。
他表示,一般国家行政高等法院的法官陪审团将检查上述案宗。但是,也许会在必要的情况下传呼有关人员。
他表示:“上诉只是检查案宗,但是,也许会传呼有关人员。”
最高检察长布汉努丁在国会第三委员会成员前面表达的关于第一第二史芒义惨案的言论,使受害者家属提出诉讼。
目前,布汉努丁表示,上述两个悲剧事件不是严重的违反人权事件。因此,布汉努丁表示,国家人权委员会(Komnas HAM)不应该跟进上述事件。
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法官判定布汉努丁做出了违法的行为。作为被告人,还要求布汉努丁在同样的会议上就上述两宗案件进行澄清。
法官在判决书上表示:“在还未做出内容相反的判决的情况下,被告应在下一次的国会第三委员会的工作会议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处理第一第二史芒义事件涉嫌严重违反人权的案件作出声明。”
尽管最高检察院称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的判决违反了2014年第30号关于政府行政法。
最高检察院国家商业和民事法官费里(Feri Wibisono)表示,其中是因为根据“政府行政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将原告给总统的公开信视为行政呼吁。
费里于5日在雅加达南区最高检察长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看到检察官混淆和违反了现行的2014年第30号法的第78条第2款的规定。”
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被指控忽视了一位专家提出的物证,即:向总统提出的公开起诉书不能归类于行政诉讼。这就是为什么最高检察院选择起诉的方法的原因。(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