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香港讯)香港传媒大亨、香港最公开批评中国共产党的人士之一黎智英上周四被拒绝保释,将被继续收押到至少明年4月。
在这位亿万富翁、亲民主活动人士接受审理的前一天,香港最高调的三位活动人士——黄之锋、周庭和林朗彦——因去年的反政府抗议活动被判入狱。
有关欺诈罪的指控包括黎智英对一处商业地产的使用超出租约条款允许的范围。
现年73岁的黎智英长期以来一直是北京方面的目标,他旗下的小报《苹果日报》(Apple Daily)是香港最大的亲民主报纸。他也经常出现在去年的抗议活动中。
8月,因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国家安全法,黎智英被捕。国安法是中国在香港实施的一整套法律。黎智英否认了所有指控。
周四与黎智英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另外两名壹传媒(Next Digital)高管。不过,这两名高管都获准保释。
香港法律学者张达明(Eric Cheung)表示,拒绝黎智英保释申请的决定令人意外,因为他的罪行并不是特别严重,这位大亨可能会上诉。
当时在法庭旁听的香港前反对派政治人士林卓廷(Lam Cheuk-ting)表示,他对这一决定感到“震惊”,并指控法庭进行“政治检控”。
拒绝黎智英保释申请的香港法官苏惠德(Victor So),是香港特首林郑月娥(Carrie Lam)指定的几名负责处理涉国安法案件的法官之一。
在英国和欧盟(EU)均批评对黄之锋和周庭判决后,北京方面在官媒《中国日报》(China Daily)的一篇社论中指责外国“兜售例外论,试图让反对阵营的主要人物凌驾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