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曼谷讯)泰国宪法法院11月10日裁定,率领反政府示威的3名学生领袖帕努莎雅、阿农和帕努蓬提出改革王室的诉求,是试图推翻君主立宪制,因此违反宪法。
法院当天指出,上述学生领袖去年在大规模示威活动中提出修改王室的诉求,将令王室失去尊重、导致人民不满及动荡,为国家安定带来冲击,因此相关要求是”滥用权利和自由,损害国家安全”,属于违宪,并下令他们停止所有意图推翻君主立宪制的活动。
法院把君主立宪制描述为”王国不能没有的关键支柱”,称”任何试图破坏或削弱有关体制的行动,都是有意图推翻君主立宪制。”法官指出,如果允许第一、第二和第三被告及他们的网络继续这样做,那么不久就会导致推翻君主立宪制。
法院并未裁定惩罚这3名学生领袖,今次案件只涉及他们的诉求是否合宪;法院已下令3人及其支持者,不要再从事有关行为。然而,有当地政治学者指出,当局可能在针对示威者的刑事案件中,引用今次宪法法院裁决,若被告遭裁定叛乱或企图推翻君主立宪政体罪成,将面临终身监禁或死刑。
人权监察高级研究员帕苏克把这项裁决形容为”本质上是一场司法政变”,可能为进一步针对示威者的法律案件铺路,示威者可能被指控犯下叛国罪。
泰国去年7月掀起学运浪潮,抗议民众要求王室改革、总理下台和修宪。同年8月10日,法政大学学生团体在法政大学兰实校区举行的一场抗议中宣示10点声明要求王室改革,包括削减王室预算、国王不干涉政治、废除冒犯君主罪刑法等,在泰国掀起轩然大波。
政治活跃分子纳塔彭因此向宪法法院检举法政大学学生帕努沙雅以及多位知名学运领袖如帕努蓬、帕里特、阿农等8人,要求宪法法院裁决他们是否违反宪法49条”无人可以行使权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宪制”的规定。帕努沙雅等人送交法院的声明则表示他们并无推翻君主立宪制的意图,他们的诉求在于加强君主立宪制。
今年初,泰国警方开始以刑法112条也就是俗称的冒犯君主罪大规模逮捕抗议领袖,帕努沙雅、阿农和帕努蓬在还没被定罪的情况下多次遭到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