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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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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贪委:贪污5000万盾以下者 返还钱财足矣

(讯报雅加达讯)总检察长布尔哈奴丁(ST Burhanuddin)表示,可以通过返还国家损失来完成对 5000 万盾以下的贪污案件的起诉。肃贪委提醒说,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不应容忍贪污行为。肃贪委副主席奴鲁尔·库夫论(Nurul Ghufron)于28日(星期五)说:“我国是一个合法的国家,其组成是国会和政府,只要该事件不被我国法令制定,我们作为执法者就不能创造性地允许 5000 万盾以下的贪污行为。”执法不仅仅是为了归还国家损失,执法也是为了对肇事者起到威慑作用。“因为法律方面不仅涉及国家损失,还涉及威慑方面,作为一种声明,侮辱不光彩的行为,没有看到损失的数额。”

然而他理解司总检察长布尔哈奴丁有关5000万盾以下的贪污案件足以弥补国家损失的想法,从调查到审判的法律程序很长,花费超过5000万盾。“作为一个想法,我理解该事宜,因为法律程序还必须考虑成本和收益,而法律程序如果我们计算从调查、调查、起诉到法庭、上诉和翻案过程的成本,成本肯定高于5000万盾,所以我理解这个想法。”

此前,布尔哈奴丁传达了针对国家财政损失低于5000万盾的贪污犯罪者的行动机制,国家财政损失低于 5000 万盾的贪污案件可以通过返还国家损失来解决。

布尔哈奴丁于27日(星期四)与国会第III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时解释说:“至于与国家财政损失有关的贪污案件,最高检察院已呼吁所有检察院,对损失低于 5000 万盾的贪污案件以归还财政损失解决。

布尔哈奴丁在与国会第三委员会的联席会议上回答国会议员的问题时传达了这一点,使用这种机制完成损失低于 5000 万盾的贪污案件的法律程序被认为是快速而简单。(Int/A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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