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佐科威总统(Presiden Joko Widodo)签署了2022年第21号政府法规。该法规对印尼人与外籍人士跨国婚姻子女国籍的登记问题做出了规定。
总统在2022年5月31日签署该政府法规,该项2022年第21号政府法规是对2007年第2后关于加入、丧失、放弃和恢复印尼国籍的办法的修正案。该政府法规是2006年第12号关于国籍法的规定。
根据2022年6月5日摘录的政府2022年第21号法规称:“随着法律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上述两项规定被视为不能完全满足民众的公正感,因此需要进行调整,以便为社会提供国籍办理服务和确保一个公民的法律地位。”另外,也考虑到了国籍对每一个人的重要性。目前,发现还有许多印尼公民与外籍人士跨国婚姻的子女未注册国籍,因此错过了应该注册国籍的时间规定或已登记但是未选择印尼国籍。因此,该政府法规为那些还未登记或已经登记但未选择印尼国籍的跨国婚姻的子女,提供了法律基础,如印尼国籍法第41条规定所指,他们可以在两年内登记或选择国籍,如印尼国籍法第3A条第1款规定所指。根据印尼国籍法第3A条第(1)款的规定,对未登记和逾期登记的跨国婚姻子女的国籍申请可通过入籍申请办理。
除了对第3A条第(1)款所指的入籍程序的规定,该法还对以下情况做出了规定:
1、在国内或国外报失印尼国籍的程序;
2、以电子和直接的方式通过相关官员向部长申请丧失印尼国籍;
3、以信息系统或直接的方式通过相关官员向部长申请加入印尼国籍;
4、负责办理加入、丧失、放弃和恢复印尼国籍的中央级单位之间对数据和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整合。(Int/Dewi)